一、发展方针与目标
《“十四五”全国渔业发展规划》以“稳产保供、创新增效、绿色低碳、规范安全、富裕渔民”为二十字发展方针,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。
规划提出到2025年,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6500万吨左右,养捕比例优化至80:20,二三产业产值占比超50%,渔民人均收入持续增长。
二、重点任务
1. 稳产保供能力提升
稳定水产养殖面积,拓展深远海、盐碱地等新兴养殖空间,累计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778个。
优化捕捞结构,压减海洋捕捞渔船超4万艘,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。
2. 产业融合发展
推动二三产业融合,发展水产品加工、冷链物流、休闲渔业等业态,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36个。
鼓励水产养殖业“走出去”,提升国际履约能力。
3. 资源养护与生态保护
实施长江十年禁渔,全面完成长江流域23.1万名渔民退捕任务,实现内陆七大流域和四大海域休禁渔全覆盖。
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,增殖放流苗种超1500亿单位,提升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平。
4. 科技与装备支撑
推进渔业科技进步,实施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、南极磷虾捕捞船等重大项目,渔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目标超60%。
完善渔港锚地、深远海养殖装备等基础设施,提升机械化与智能化水平。
三、政策保障与改革措施
管理机制:严格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,推进渔船渔港管理改革,加强渔政执法。
风险防控:严控水产品质量安全,强化渔船安全生产监管,保障渔业涉外安全。
资金支持:加大中央财政投入,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养护。
四、实施成效(截至2025年)
水产养殖产量占比提升至80%,设施渔业产量达2600万吨(占养殖总产量52%)。
渔民人均收入较“十三五”末增长超40%,渔业经济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。
长江禁渔成效显著,水生生物资源衰退趋势初步遏制。
(注:政策执行细节以地方实际落地为准。)